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应如何认定

开工日期争议应依据合同约定或相关通知确定。依据《建筑法》等规定,开工日期需明确,否则易致工期延误责任不清,影响工程款项支付及违约责任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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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工日期争议处理:1. 有合同约定,按约定日期;2. 无约定,看发包人开工通知日期;3. 若无通知,参考监理人开工通知;4. 均无,则以承包人开工报告批准日为准。各步骤需确保文件真实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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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开工日期争议,常见方式有依据合同、开工通知或监理、承包人文件。应首选合同约定,无约定时依次考虑发包人、监理人通知及承包人申请批准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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